广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2019-02-21 10:44:57未来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加强全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西将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

  《方案》指出:小规模学校要配齐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图书室等功能用房,配齐音体美教学设施设备,有篮球场、乒乓球台等相关体育设施,满足音体美开课和学生活动需求;建有小学科学教室,并配备相应的教学仪器;图书室生均藏书30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学生人数少于30人的,应按不低于30人配备。小规模学校的功能室可以根据需要合并使用,避免浪费。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学生宿舍、食堂要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确保寄宿生每人一个床位;建有符合要求的洗浴室、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保障淋浴热水供应,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要分别设置饮用水设施;要建立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室和各类功能室,满足寄宿生学习、生活、娱乐、运动和社团活动需求。

  《方案》指出:要加强两类学校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设施建设;完善两类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保证学生在校安全。各市、县(市、区)要制订两类学校建设计划,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中央和地方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力争在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市、县(市、区)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

  《方案》提出:各市、县(市、区)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桥梁建设,完善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和互联网、给排水、安全等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要根据当地条件,开通通往学校的公共交通线路,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认真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鼓励各市、县(市、区)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要落实好两类学校教师职称待遇。对在两类学校任教1年或走教支教累计满1年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已取得中级、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的乡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按规定程序分别聘用到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乡村教师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同时,要切实落实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并在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中予以优先安排。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两类学校要优先配建教师周转宿舍;交通较为便利、距离相对较近的地方,可在乡镇寄宿制学校内或周边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帮助与支持。

编辑:牛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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