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禁言32个传播“侮辱红领巾”视频账号 粉丝数最多者超300万

  未来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谢青)今日,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消息,2019年3月,有部分账号在微博平台中发布传播了原发于其他平台的“侮辱红领巾”相关视频,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英烈保护法》及《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对@宁夏银川旅游包车魏师傅、@趣怪视频等32个账号禁言3个月。

  记者注意到,涉及的32个微博账号中,6个账号粉丝数超百万,其中粉丝数最多者超300万,最少为9人。

  值得注意的是,4月9日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羊山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羊山)通报,提及“吕某转发网红戴红领巾捕鱼炒作视频,被警方训诫。”其中,吕某运营的微博账号@扎针吕护士,也在此次禁言账号之中。

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微博管理员)

  事件源于自2018年以来,唐某某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和视频观看量,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以“宜宾盈盈”账号在快手平台先后上传剪辑后的视频,视频播放量高达300余万次。

  4月8日,据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官方微博@荣县公安发布通报,3月28日,唐某某已被荣县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此外,针对“侮辱红领巾”相关视频,另有多地网民因转发被警方严肃训诫。

  4月9日,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羊山派出所官方微博(@平安羊山)通报,2018年7月5日,河南省信阳市人吕某(女)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和视频观看量,在其新浪微博账号“扎针吕护士”转发了一女性穿着暴露、佩戴红领巾捕鱼的视频,被网友围观转发。

  通报还指出,“录制传播该视频、亵渎英烈精神的涉事人员已被四川荣县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记者日前在微博账号@扎针吕护士页面看到,其置顶微博名为《道歉》,文中表示,对自己未经审核就转发不当内容视频表示道歉,并表示“在今后的微博发布过程中,我一定严格审查每一条素材和内容,多多宣传社会正能量,大力树立社会新风气,不再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

  10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南宁兴宁警方)通报称,2018年7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网民张某某(男,40岁)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通过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转发了一段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女子在水中捕鱼的视频。

  10日晚间,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官方微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通报称,2018年7月份,玉林市玉州区网民陶某某(男,31岁)为博人眼球、增加粉丝,通过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转发了一段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女子在水中捕鱼的视频。

  警方表示,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代表红旗一角,是革命先烈鲜血染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涉事视频严重亵渎红领巾象征的爱国英烈、少年先锋队的荣誉和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社会影响恶劣。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自觉规范言行,切不可任意妄为。网上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更是情法不容。对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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