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 未成年人的“罪与罚”: 救赎一个孩子就等于帮助整个社会

  未来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 朱延生)曾有这样一个盗窃团伙频繁在北京流窜:一名成年人控制着7名未成年人,小孩子们负责盗窃,而偷来的钱要一分不剩地上缴给这个大人。没有钱的小孩们平时的吃穿用度都需向大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拿到一点钱。

  2017年,海淀刑侦支队成功打掉了这一盗窃团伙。“这一仗打得漂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的民警段永刚说:“控制未成年孩子偷东西的大人,最终被判刑5年,而7名未成年孩子因为均不满16周岁,对其作出了治安拘留不执行的处罚决定。”

  这是一起典型的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未达到刑责年龄的犯罪案件。而7名未成年人拘留不执行,是这名成年犯罪嫌疑人,组建团伙做案之初就知道的结果。

海淀警方与社工一起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谈话。 警方供图

  对于这类案件,段永刚表示,海淀公安秉持依法严厉打击的力度,坚决打击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年人。同时对未达到法定处理年龄的罪犯未成年人,也不会对他们一放了之,而是会对他们进行帮教转化。

  宽严相济 治安拘留不执行后实行训诫

  如果说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的特点实施犯罪是这类孩子被动地误入歧途,那么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以下简称,“未审中队”)所处理的案件中,还有一部分则是未成年人自己利用自己的年龄特点主动进行犯罪。

与伙伴一起写贺卡的在押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 警方供图

  13岁的王明(化名)和15岁的李顺(化名)都曾进入过未审中队的视线里。他们无父无母,在6、7岁时出门流浪,后被一个扒窃团伙拐带,一直以扒窃为生。

  “来钱容易,出手奢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民警薛楠称,常年积累的习惯已经让这类的未成年人价值观完全被扭曲。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队长齐艳艳认为,当未成年人有轻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候,如果可以对其进行源头治理,就可以杜绝以后更严重的违法犯罪。

司法社会调查报告。 未来网记者朱延生 摄

  对此,海淀公安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结合每一个孩子的特点,去做社会调查报告,摸清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背景,如家庭情况、是否单亲,孩子就读情况。根据调查报告,警方再判断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决定是否作出治安拘留不执行的决定。

  海淀警方作出治安拘留不执行决定后,并非简单一放了之,他们还会对未成年人罪犯作出“训诫”。

  齐艳艳介绍,“训诫”是海淀警方独有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措施,它的具体内容包括:做一份训诫笔录,这份笔录会囊括孩子的违法行为、违法原因,违法的法条和日后对他的行为教育,并与家长、社工签署三方协议。

  在为期三个月到一年的训诫期内,家长和社工配合警方开展工作,帮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正。

  齐艳艳表示,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不能像对成年人一样,除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之外,还应该对他们进行价值观、人生观的纠正。

  那么通过训诫之后的效果如何呢?

  海淀公安为此专门做了一个对比实验。以50个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为一组。其中一组为进行训诫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另一组是没有进行训诫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通过对比,经过训诫的一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0,另一组则出现了再次违法犯罪的情况。

  “这证明了我们的工作是有效的”,齐艳艳对记者说道。

  拘留不执行 受害者损失需未成年侵害人打工赔偿

  “除了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惩罚之外,也得考虑案件被害人的权益保障。”齐艳艳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罪犯,除了惩治之外,也需要让其尽力弥补过失。

  陈阳(化名)曾偷过两辆摩托车。海淀区检察院在发出批捕前,与海淀公安商议能否对陈阳作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能够不到被法院判决,孩子就不会留下犯罪前科。

  通过对陈阳做一系列包括在校情况、朋辈群体分析、父母工作情况等等的社会调查。海淀警方认为,陈阳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低,可以作出拘留不执行决定。

  受害家属赠送锦旗给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支队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 未来网记者朱延生 摄

  在面对像陈阳这类的孩子,虽然按照法律程序作出不逮捕的决定,但未审中队也根据陈阳的情况,将陈阳送入与海淀公安合作的一家观护基地,让他在观护基地内每月打工,靠打工挣来的钱,每月偿还给受害者,同时让他学到一技之长。

  所谓的观护基地实际上是将有社会责任感和观护能力的爱心企业、图书馆、社会公益组织等实体单位作为依托,在征得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为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复学、就业培训等考察、教育和矫治场所的专门观护组织。

  据介绍,观护基地的功能在于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行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并配合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心理辅导、戒瘾治疗等有益于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的活动和内容,其中还为表现一贯良好、偶然失足,认罪悔罪,在北京无监护条件的外来涉罪未成年人解决教育矫治所必需的食宿条件。

  “这比简单地判刑,然后让他父母拿钱来偿还更好”,齐艳艳分析道,通过这样的方式,被害人一般都能够接受。同时也能够锻炼到孩子的意志品质,让他参与到正常的社会劳动之中,通过以合法的社会报酬,自己偿还被害人的损失,明白挣钱不易。

  在采访的过程中,薛楠也表示,对主观恶意不是特别强的孩子,未审中队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学的社会调查分析,综合案件情况,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还是希望他们可以返回到原来的家庭和社会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薛楠认为,如果能够从犯罪中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再回到家庭后,学校、社工给他更多的关注,帮助他矫正一些行为,对他以后的路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甚至还能激励他更好地生活和工作。

  帮助了一个孩子就等于帮助整个社会

  在对历年办理过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分析中,薛楠发现,这些孩子没有生下来就想当坏人的,而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父母的不负责任。

  刘冬(化名)是一名来自广东的孩子,5岁时,他的父母离异了。母亲在离开家后再也没有回来。他的父亲酗酒,并且不停地更换身边的伴侣。父亲对刘冬的教育方式就是 “棍棒下出孝子”。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刘冬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可以攒一笔钱去找自己的妈妈。在面对审讯时,他告诉了民警他的理想就是:“希望长大之后不要活得像爸爸一样就可以了。”

  齐艳艳认为,大多数父母都不会对孩子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只要是父母,不管是什么样的生活境遇和生活条件都是关心孩子的,只是关心的方式、方法有些不同。

  因为刘冬的家庭一般,从小父亲在经济上、心理上都没有给他很好的满足。齐艳艳分析,父亲错位的爱是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

  “有苗不愁长,管生不管养,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齐艳艳表示,现在当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未审中队都会要求监护人到场,并对家长做亲职教育,通过对父母实施教育,加强或改变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

  在未审查队民警讯问孩子犯错经历的时候,许多家长旁听了之后,非常诧异自己孩子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从这里看到,很大一部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原生家庭实际上是处于一种缺乏沟通的状态”,齐艳艳说:“归根结底是家长对孩子缺乏了解。”

正在一起做游戏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 警方供图

  为了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化开心结,促进家长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未审中队开展了一系列诸如“从心做家长”、互写七巧板、儿女带父母蒙眼走路等亲职教育活动。

  在海淀看守所的民警办公楼内,被关押的孩子领着戴上眼罩的父母。

  “妈,你别动,前面有个柜子。”

  “爸,你小心点,前面是楼梯。”

  ……

  当一圈走下来之后,摘下眼罩,父母和孩子都看着对方不说话了。

  后来,当民警去问他们感受的时候。家长自然而然地说出来:“以后我老了什么都看不见了,就都得依靠我的孩子了”。而有些孩子则说:“好像以前那么强大的父母,那一刻只能依靠我了,我的责任感就提升了。”

  亲职教育的意义在于让父母和孩子打通沟通的桥梁,通过类似的帮教活动,未审中队让关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家长更加理解彼此,帮助他们更加顺利地回归家庭。

  “社会是由社会中无数的家组成的”, 齐艳艳认为,只有每个家减少了矛盾,整个社会才能够和谐。而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当帮助了一个孩子的时候,就等于是帮助了一个家庭。帮助了一个家庭,就等于是促进了社会和谐。

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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