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施行 中广协:为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敲警钟

  未来网北京7月2日电(实习记者 白洋 记者 贺卓辉 )7月1日起,《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下称《规范》)正式施行。据悉,《规范》由中国广告协会于6月24日发布。侧重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商家、主播、平台、主播服务机构(如MCN)和参与营销互动的用户等主体提供行为指南,对于非直播网络视频营销,如利用短视频营销,属于广告活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属于其他营销活动的,可参照此规范进行自律。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规范》总则第四条明确指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另外,中国广告协会在《规范》总则中还加入了第十一条: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应当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

  “希望借此给参与直播营销的主体敲响警钟,提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要求。”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赵践说。

图片来自微博“@新浪科技”

  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近年来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疫情期间,网络直播营销在消费领域表现得尤为亮眼。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一季度网络零售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加5.9%,因此得以逆势增长。

  不过,赵践也指出,在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快速发展中,难免存在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甚至一些内容导向的问题屡出,亟待进行规范。与此同时,由于网络直播营销营销行业用户门槛较低,许多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直播平台观看相关直播营销画面,直播过程中,一些主播的不良言行会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

  未来网记者注意到,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针对网络直播营销这种新业态也并非无法可依,如《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可直接适用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但赵践认为,从直播营销行业自律的角度来看,将网络直播领域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编辑整理,让参与新业态的活动主体清楚行业边界,不踩线,不越线,做到合规经营,规范发展,并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通过《规范》来引导行业自律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规范》在构建社会对直播营销行业的共治方面也起到一定作用。

  针对《规范》的后续推进工作,赵践表示,中国广告协会将继续发挥监测和评估的功能。定期通过媒体或者自办活动向社会公布行业“红黑榜”,对各直播营销参与者的行业自律行为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知道哪些直播营销参与者能够做到自律,哪些参与者需要继续改进。并对不符合《规范》自律要求的参与者进行督促劝诫,帮助其整改。而中国广告协会内部也设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针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的直播营销行为,中广协将提醒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保障《规范》的有效落实。而在《规范》第四十三条中也对此也做了相关规定,切实服务行业自律、服务行业维权、服务行业发展。

  此外,未来网记者也了解到,近期,中国广告协会还将成立未成年人广告自律平台,腾讯也是该平台的发起人之一。赵践表示,下一步,中国广告协会还将继续联络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台更多可操作的举措。

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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