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员工因故意伤害儿童罪被法院宣告终身禁业

  未来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凌萌)未来网记者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获悉,11月22日,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东营市经开区法院”)对一起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故意伤害儿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李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图源: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于今年11月1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山东省首例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经东营市经开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系某培训机构员工,在无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为该培训机构儿童授课,授课期间持美工刀将一名六岁儿童腹部划伤,致其轻伤二级。

  东营市经开区法院指出,本案被告人李某作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从业人员,其在教学活动中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致其轻伤,既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更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乃至今后的学习造成了难以弥合的伤害。本案中对李某宣告从业禁止,是对从业禁止制度的有效落实,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编辑:瞿凯侠 作者: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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