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谈“洋奖”乱象:食品广告应严控国际奖项作宣传噱头

  未来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凌萌)申报获奖率高达93%的“洋奖”一再被国内企业吹捧为“食品界诺贝尔奖”,如此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乱象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热议。法律人士建议:完善相关法规,“食品广告应严控国际奖项作宣传噱头”。

  近日,被一些企业吹捧为“食品界诺贝尔奖”的“国际蒙特奖”引发业内关注。据未来网此前报道,该奖项仅需交2.4万元评奖费即可参评,获奖率更是高达93%,由此遭到“花钱买奖”的质疑。业内人士指出,“国际蒙特奖”几乎没有含金量,不具权威性,之所以让食品企业趋之若鹜,主要原因是“洋奖”营销噱头的属性,可为国内企业和产品提供“信任背书”。

图源:国际蒙特奖中国区代理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不具权威性的“国际奖项”,却备受国内不少食品企业的青睐。近年来,不断有盼盼食品、君乐宝、英贝健、八合光,以及黄天鹅、咯咯哒鸡蛋等国内食品企业品牌高调宣传获得此奖项,甚至还有今麦郎、洽洽食品、圣元、燕之屋等企业品牌将该奖吹捧为“食品界诺贝尔奖”。国际蒙特奖比利时主办机构近日向未来网回应表示,2023年中国有110余家公司的312件产品获得了国际蒙特奖,同时否认了国际蒙特奖是“食品界诺贝尔奖”这一说法。

图源:咯咯哒官网截图

  “此类不具权威性的‘国际奖项’仍能够在国内大行其道,该现象令人感到痛心。”著名财经评论家宋清辉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究其原因来看,一方面说明相关企业根本不把消费者知情权放在心上,是对消费者切身权益的一种漠视;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企业严重缺乏民族文化自信,给了“国际蒙特奖”等诸多没有门槛的洋奖项以可乘之机。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宇告诉未来网记者,目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已对奖项类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限制。如《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因而,国内企业如果通过所谓的“国际奖项”来欺骗、误导受众,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敏律师则向未来网记者表示,我国现有法律对于此类“国际奖项”的监管存有空白。“目前现行有效的奖项管理类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9个,其中并不包括‘国际奖项’。而《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对虚假宣传等问题作出规定,但并没有对可能造成虚假宣传的‘国际奖项’的评定标准、获奖企业资质审核等方面作出规定。”

  针对引发国内众多企业跟风“买奖”的乱象,陈敏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对此类“评奖乱象”进行科普和报道,官方出台并公布一些权威奖项,还可以建立供消费者查询的合规奖项平台。“此举能够减少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差,对于那些‘水奖’,消费者自然不会买账。类似于‘国际蒙特奖’的‘国际奖项’就不值钱了,企业自然也不会再去‘花钱参评’。”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禁止食品广告宣传国际奖项’,或者‘严控食品广告以国际奖项作宣传噱头’等相关规定,以此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逐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大力营造出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宋清辉表示。

  “目前我国众多食品企业也逐步走出国门,其品质与国际大牌不相上下,并得到海外消费者的认可。”北京市京师律所孙可律师指出,国内企业在树立民族文化自信的同时,食品领域的相关法规也需要同步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在食品领域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

编辑:李子萱 作者: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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