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最低价”“签订保过协议”……5起教育培训广告违法案例被通报

2025-07-17 14:19:58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凌萌)随着教培机构暑期营销旺季到来,部分机构却为招揽生源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5起教育培训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北京应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明宇学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因发布“全网最低价”“保过、签订保过协议”“联考过关率100%”等违法广告,以及违规办学等行为被查处,再次敲响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合规警钟。

通报显示,北京明宇学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自有账号,发布含有“全网最低价”“一次考试就能‘本科双证’轻松拿”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6月,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明宇学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方艺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则在其公众号发布含有“A+画室十三年各省联考&校考战绩卓越联考过关率100%”“保过、签订保过协议”等内容的广告,构成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12月,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方艺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利用展板、电子屏发布含有“年级前10名 6名原点1对1”等内容的广告,经查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教育活动等违法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2024年1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北京应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因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等明确规定,不区分学科、非学科,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合格证书以及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考试培训、军队文职考试培训等机构时要“擦亮双眼”,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证照、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等,不要轻信“保过”“包工作”“快速致富”等营销信息,不要被包装成所谓“脑屏”“全脑开发”等高科技话术迷了眼。可通过实地考察、先行体验等多种途径了解机构实际情况,仔细甄别,理性报课,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高富灿 作者: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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