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在前期工程硕博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首批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 5 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立足本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规律,研制相应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评价参考要素等,为各地各校科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提供遵循。
坚持质量为先,是全流程把关的底线。《意见》提出,实践成果须体现其在专业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创新特质及社会贡献;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严格成果贡献认定标准。学位授予过程中,严格落实选题论证、成果鉴定、专家评阅、答辩考核等各环节评价要求;同时改革实践成果抽检机制,分类设置创新性评价要素,建设专门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库,并适时将实施情况纳入学位点合格评估体系,对无法保证实践成果质量的学位授予点依规严肃处理。
强化行业产业深度参与是《意见》的鲜明导向。文件明确行业导师的职责和作用,适当扩大行业导师规模,让来自一线的评价标准深度嵌入成果培育与鉴定环节,强化对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主动回应战线现实需求与改革关切,将法律规定细化为可落地操作的工作要求,为各地各校科学、规范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提供政策遵循,切实把好学位授予质量。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办将组织有关教指委加快研制各类别《基本要求》,探索建立改革试点容错纠错机制,推动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改革落地见效,助力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未来网记者 张冰清)
编辑:耿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