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苏建军)近日,教育部发布《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加强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
《办法》要求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包括基础信息与非基础信息。基础信息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确定,主要包括学前儿童的居民身份信息、在园身份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非基础信息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确定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学籍号由学前儿童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档案形式以电子档案为主,原则上不建纸质学籍档案,确需使用纸质学籍档案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并由使用部门妥善保管。
编辑:高富灿